地址
台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21201+2+3+4
案號
107131047
法院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78.42
使用坪數:91.04坪【主建物:72.61坪;附屬:5.81坪;車位:0坪;公設:0坪;增建:12.62坪】
 完工日期
61.05.05
土地總坪數
25.11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1 108/08/07 3365萬】部分點交→停拍(內容變更)
1 110/02/24 3369萬】部分點交→流標
2 110/04/07 3200.55萬】→停拍(除租)
2 110/08/11 3200.55萬】→賀成交/3912.9990/8
點交與否
點交
類型
店住辦/透天厝
管理費:
樓層/總層
1+2+3+4/4
停車位:
鄰近學區
華江國小、龍山國中
房屋坐向︰
鄰近交通
距華江橋站步行約1分鐘,可搭乘11838812907、和平幹線號公車。
案件介紹
距華江雁鴨自然公園步行約10分鐘,離華江橋車程約2分鐘,社區週遭有華江國小、大理國小、國中、高中、雙園國小、環南綜合市場、家畜市場、華江六號及八號等公園,生活機能相當完備。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1樓出租第三人張○銓,租期自106725日起至107724日止,租約
  期滿後仍占有使用,後於1084月退租,目前為第三人陳○勳作為代書
  事務所使用,第三人主張與債務人有租賃關係,以債抵租金,惟本件租
 賃權業經本院110年4月1日執行命令除去,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
 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不予點交。
2.一樓有內梯通往地下室,地下室部份無其他出入口。
3.2樓於本院108227日履勘時,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4.3樓及4樓出租第三人陳○勳,租期自106815日起至107814日止,
  目前經營代書事務所,第三人稱與債務人目前仍有租約,因與債務人有債權
  債務關係,以債抵租金,惟本件租賃權業經本院110年4月1日執行命令除去
 ,若於拍定前無人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外梯可通3樓,但不達4
 ,34
間僅內梯相通。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為第四種住宅區。
【保證產權清楚】  【銀行代墊尾款】  【保證低於市價】  【案件實地勘查】
【專業代書把關】  【自備二成買屋】  【競價行情分析】  【排除瑕疵事故】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為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轉載
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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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經手客戶投標保證金及尾款  
二、不得巧立名目,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  
三、不得賺取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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