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永平街23巷7號3樓
案號
109103348
法院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28.49坪
使用坪數:34.98坪【主建物:23.35坪;附屬:2.53坪;公設2.61坪;車位:0坪;增建:6.49坪】

 完工日期
76.01.08
土地總坪數
8.14坪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第1拍 110/01/21 【950萬】點交→停拍(債務人異議)
第1拍 110/12/09 【950萬】不點交→流標
第2拍 111/01/06 【760萬】→賀成交/805/3
點交與否
不點交
類型
住宅/公寓
管理費:
樓層/總層
3層/共5樓
停車位:
鄰近學區

江翠國小、江翠國中

房屋坐向︰坐南向北
鄰近交通

公車站(新和國小站)、中和南勢南捷運站、北二高安坑交流道、近新北環快(可通中永和、板橋、三重、新莊)、中安便橋(到敦南約15~20)

案件介紹

近二高安坑交流道、近中和南勢南捷運、近陽光運動公園、近公車站新和國小站、近規晝中安坑捷運新和國小站旁。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本件雖係建物所有權全部,惟該建物有產權爭議,且現占用
 人係於查封前占有,故拍定後不點交。
2.查封前即由第三人陳○忠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據伊陳稱該系
 爭建物係其父親陳○達於民國70幾年購買,於96年間借名登
 記予債務人,已對債務人提起刑事告訴等情。
3.又陳稱其妻稱曾與債務人簽訂租賃契約,後復提出其妻之祖
 母周○貴與債務人簽訂之租賃契約,惟遭債務人否認。
4.然因占用人並非對查封前之無權占有不爭執,故本件拍定後
 不點交。
5.建物位於後方陽台增建,與主建物相連,無獨立出入口。
6.另後方陽台處有漏水、油漆剝落,建物之廚房及浴室排水口
 常阻塞,均須經常修繕、疏通等情。
7.增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8.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9.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2筆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道
 路用地。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
  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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