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二段151巷8弄10號5樓

案號
109順118056
法院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28.73坪
使用坪數:48.54坪【主建物:22.25坪;附屬:2.75坪;車位:0坪;公設:3.73坪;增建:19.81坪】

 完工日期
83.10.24
土地總坪數
7.22坪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第1拍 110/09/23 【607萬】不點交→流標
第2拍 110/10/21 【487萬】→停拍(除租)
第2拍 111/03/17 【487萬】點交→
賀成交/520/1
第3拍 000/00/00 【390萬】→時間未定

點交與否
點交
類型
住宅/公寓
管理費:
樓層/總層
5+6層/共5樓
停車位:
鄰近學區
山佳國小、三峽國中
房屋坐向︰坐西北向東南
鄰近交通

南樹林車站步行10分鐘內。
經城林橋可接特二號直達土城交流道,便利當地交通。
~
未來還有捷運萬大線利多,屬於捷運萬大線第2階段,
將行經八德街,於中華路及大安路口各設1站,不過施工日期未定。

案件介紹

南樹林車站位於樹林區中山路二段與東興街交叉口,
前後站分別為樹林車站與山佳車站,周邊多為工業住宅,
無商店可供採買,故生活機能多往樹林車站補足。
樹林車站站前博愛街店家與攤販密集,是當地主要的生活圈。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本件使用借貸關係業經本院於110年12月2日以除去使用借貸
 命令除去,如拍賣程序前,無人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無理
 由經駁回確定者則點交,否則不點交。
2.第三人林○儀基於使用借貸關係占有中,自109年1月3日信
 託登記予本件執行債務人陳○護時起迄今。
3.查封時發現有嚴重壁癌情形,請應買人注意。
4.增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建物登記。
5.增建與主建物內部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
6.增建係屬違建,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認定在案
 ,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依序排拆,拍定人
 應自負拆除義務或被主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
7.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8.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乙工。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
  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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