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71號1樓-2

案號
110珩45413一
法院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67.27坪
使用坪數:68.01坪【主建物:40.33坪;附屬:5.09坪;車位:0坪;公設:21.85坪;增建:0.74坪】

 完工日期
84.06.26
土地總坪數
8.99坪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第1拍 110/11/25 【1917.7萬】點交→流標
第1拍 111/01/06 【1917.7萬】點交→停拍(撤回)
第2拍 000/00/00 【1534.2萬】→時間未定
第3拍 000/00/00 【0萬】→時間未定

點交與否
點交
類型
住宅/電梯大樓
管理費:
樓層/總層
1+2層/共17樓
停車位:位於B1
鄰近學區
同安國小、慈文國中
房屋坐向︰坐西南向東北
鄰近交通

離高速公路只有五分鐘路程
北三重客運公車樓下可坐桃園免費公車,離南崁.南桃園交流道5分鐘。

案件介紹

外觀採二丁掛 格局以3~4房為主,房屋面積以25~40坪為主,樓層規劃為地上17層/地下2層
~
本案位於中正特區中正路及莊敬路上,門口元大銀行,屋後擁有兩大萬坪公園市立圖書館
~
社區大樓管理嚴謹,內有花園.魚池.A棟大樓四.五樓是露天游泳池.三溫暖.健身房.撞球.乒乓球室.圖書館.兒童遊戲室.視聽室.供您最方便的使用空間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
2.查封時,據債務人稱其為自住使用,屋內有神桌、佛像,另
 債務人稱有一車位位於B1,前揭車位部分未於建物登記謄本
 中載明,實際上車位使用之有無,其種類(汽車或機車)、
 數量、編號、現實占用情形,暨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等,應
 買人應查明自理,不得以此爭執,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3.增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
 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動人均不得以
 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4.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5.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
  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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