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仁愛街9910

案號
110職二245
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53.03
使用坪數:53.03坪【主建物:25.82坪;附屬:5.05坪;公設:14.94;車位:7.22坪;增建:0坪】

完工日期
105.08.17
土地總坪數
8.06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1110/06/07 2800萬】不點交→停拍(因疫情)
1拍 110/07/05 2800萬】→停拍(因疫情)
第1拍 110/12/01 【2800萬】點交→停拍(內容變更)
第1拍 111/02/09 【2800萬】不點交→流標
第2拍 111/03/02 【2240萬】→
流標

3 111/04/06 1792萬】點交賀成交/2315.9999/11
點交與否
點交
類型
住宅/電梯大樓
管理費:
樓層/總層
10層/共14樓
停車位:B2-13
鄰近學區
三重國小、光榮國中
房屋坐向︰坐西北向東南
鄰近交通

1分鐘車程即可上國道,可避開塞車動線。
距三重國小捷運站約7分鐘,周邊大眾運輸工具選擇多元。

商圈介紹

怡華躍龍門四面臨路,規劃2棟地上11,14層建築,A棟樓高14樓規劃為344.62坪,B棟樓高11樓規劃為222~27坪,每坪開價48~56萬。
~
建材方面採用日本林內三機廚具+電器櫃(炊飯櫃及意大利Indesit烤箱)TOTO浴、免治馬桶與Panasonic暖風機;英國STUDOR通氣防疫系統,全棟長庚淨水活水系統,絕配精華地段的精質傳家邸。,公設亦有接待大廳、健身房、會客室、圖書室等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據債務人及第三人即承租人吳○郁於110年11月16日具狀陳
 報債務人與第三人吳○郁訂有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自109年2
 月26日起至114年2月25日止,本件房屋出租予第三人占有使
 用。
2.惟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法院執行命令除去,如拍賣前無人聲明
 異議,或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則點交,否則不點交。
3.又據債務人陳稱本建物有停車位,謄本載明停車位位於地下
 二層13,惟實際狀況其使用之停車位位於地下二層之編號26
 ,編號13之停車位為建商所有,而編號26號目前出租於第三
 人吳○郁,租期自109年2月26日起至114年2月25日,因停車
 位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其使用依法應由共有人協議之,故
 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5.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
  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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