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3911-1
案號
110壬48560一
法院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71.99
使用坪數:71.99坪【主建物:35.04坪;附屬:6.31坪;車位:9.41坪;公設:21.23坪;增建:0坪】
 完工日期
104.10.01
土地總坪數
4.68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第一輪:
1 109/10/06 4667萬】不點交→流標
2 110/03/09 3734萬】點交→停拍(撤回)
第二輪:
第1拍 111/02/22 【4667萬】點交→
流標
第2拍 111/04/19 【3968萬】→
流標
第3拍 111/06/21 【3374萬】→
賀成交/3733.9999/3
點交與否
點交
類型
住宅/電梯大樓
管理費:
樓層/總層
11/15
停車位: B2-19
鄰近學區
西門國小,龍山國中
房屋坐向︰坐東北向西南
鄰近交通
通車族步行400公尺可到捷運西門站,沿路還有多線公車站牌。
~
開車族經中興大橋可往三重、市民大道抵信義商圈,環河南路可通往新北市,交通路網四通八達。
案件介紹
全案分為AB棟,A棟臨成都路、正對西門國小,視野景觀佳,12樓以上退縮規劃,單層2~5戶;B棟位於A棟後方,前、後方都有建物擋住採光,部分戶別陽光照射不易,單層規劃4~5戶。
~
本案距誠品商圈、電影街約400~450公尺,日常採買便利,距離直興傳統市場400公尺。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因藍恩公司與債務人租約已於查封後到期,不得訂立新租約或默示更新租
 賃契約,已無轉租權源,承租人及次承租人均係無權占有,應予點交。
2.另編號19號車位,無人使用,拍定後點交。
3.於110年8月27日履勘時,據第三人宋○偉稱建物原係第三人藍恩公司向債
 務人承租,依卷附租約影本記載租期自108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每月租金5萬元。
4.嗣藍恩公司將建物分為5間分租他人使用,因與債務人有租金、冷氣等設
 備費用尚未取回,故在租期屆滿後,仍轉租他人,收租抵償上開債務人應
 返回之費用,上開租約係以宋○偉名義出租,均以口頭約定,無簽訂書面
 租約,其中A室目前係第三人陳○嘉承租,每月租金14,000元,未約定租賃
 期間,B室目前係第三人楊○鈴承租使用,C室目前係第三人蘇O瑋承租使
 用,D、E室目前為空屋。另建物附有1停車位(地下二層編號19號),據
 債權人查報目前無人使用。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為第四種商業區。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
  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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