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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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1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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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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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職二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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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建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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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狀坪數:75.93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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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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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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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總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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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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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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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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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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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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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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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電梯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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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 |
樓層/總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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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層/共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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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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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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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安國小,懷生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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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向︰坐西南向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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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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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至忠孝新生捷運站約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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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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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太平洋SOGO百貨、忠孝新生捷運步行5分鐘 |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現場查封時,承租人和臻營造之員工在場稱目前11樓由和臻營造使用
中,其係與轉租出租人琬鑫國際簽訂租約,承租範圍為B辦公室及C辦
公室,租期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租金每月43000
元,該員工稱目前公司已預計搬離,正在尋找適合辦公室;
2.轉租承租人琬鑫國際係與轉租出租人蕭O茂簽訂租約,承租整個建物
,租期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租金每月10萬元
,並約定可轉租他人使用,據在場人稱琬鑫國際與蕭O茂之租約已於
今年6月終止,並已搬離;
3.安寶國際投資係與轉租出租人琬鑫國際簽訂租約,但已經搬離;承租
人蕭O茂係與債務人黃O清簽訂租約,承租整個建物,租期自111年
1月28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第一年租金每月85000元,一
年後疫情穩定者,租金調整為每月9萬元,並約定可轉租他人使用;
原始租約尚未屆期。
4.然上開租賃契約因影響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故聲請除去租賃契約
,法院於113年2月16日執行命令除去,如拍定前,無人聲明異議
;或拍定前之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則點交,否則不點交。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為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
公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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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巧立名目,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
三、不得賺取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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