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56728

案號

110妙34587

法院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35.04

使用坪數:35.04坪【主建物:14.80坪;附屬:4.02坪;車位:0坪;公設:16.22坪;增建:0坪】

 完工日期

105.08.25

土地總坪數

6.98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第一輪:
第1拍 109/06/17 【4800萬】點交→流標
第1拍 109/07/16 【4800萬】點交→流標
第2拍 109/08/05 【3840萬】→流標
第3拍 109/08/26 【3072萬】→流標
第4拍 109/10/14 【2457.6萬】→停拍(撤回)
第二輪:
第1拍 111/02/16 【3500萬】點交→流標
第2拍 111/03/16 【2800萬】→停拍(未送達)
第2拍 111/06/15 【2800萬】→流標
第3拍 111/07/13 【2240萬】→流標
公告應買(截止日 111/10/19)2240萬】→流標
4 111/10/19 1792萬】→賀成交/1940/5
點交與否

點交

類型

一般零售業甲組(排除日用百貨)/公寓

管理費:

樓層/總層

1/5

停車位:

鄰近學區

長安國小、長安國中

房屋坐向︰坐東北向西南

鄰近交通

步行約10分鐘,可達捷運板南線忠孝新生站。

周邊有松山線與新莊線交會站的松江南京站。

~

市民高架橋、新生高架橋均距離基地不遠,東西向與南北向連結便利。

案件介紹

1.位於中山區,地段良好,交通便利,生活機能豐富。

2.近長安國小、長安國中,學童就學方便迅速。

3.鄰近興亞公園,提供住戶良好的休閒運動空間。

4.交通發達,鄰近捷運忠孝新生站、松江南京站,至台北各區便捷快速。

5.鄰近華山文創園區,文化休憩勝地,休閒生活好樂活。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屋內無電,無人使用,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2.共同使用部份之持份,據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報該地下
 室為該標的下方緊鄰之機械機房,沿用原賣方原始之分管協議,登記為
 該標的公設,約定為該標的專用,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3.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4.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及照片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
  告,轉載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及照片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專業經理人,二十年以上法拍經驗超豐富
■政大地政畢,雙證照,專業強眼光超精準

■幫助自用者,買到合適又便宜的夢想之家
■投資人的臂膀,輕鬆賺正業外的投資外快
■有專業團隊,讓您順利達成計劃事半功倍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適用銀行專案:利率1.62%|最高8成房貸|青年購屋不是夢
保證交易安全:您的擔心|我們的專業|讓您得標後不被騷擾
保證價格便宜:精準標價評估|競價行情分析|由您決定價格
銀行代墊尾款:銀行低利貸款|輕鬆購屋|租不如買
負責全程點交法院流程處理|陳報狀紙|強制交屋事宜:點交vs不點交
您的夢想我們來為您實現

代標三不原則:
全體同仁,恪守『三不原則』
一、不得經手客戶投標保證金及尾款
二、不得巧立名目,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
三、不得賺取差價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本公司成立於民國75年|全台七處分公司|專營全台法院資訊
■成立最久|規模最大|專業最強|代標三不原則|永續正派經營
■全台千場專業法拍及房地產課程|合法正派經營、誠信專業服務
■全國惟一|佰坪倉庫|保管動產|造冊拍賣遺留物
財欣不動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統編22857204|交易必須開立發票

如已看中物件,可提前通知『林代書』,債權人和解,銀行履約保證過戶
服務專線:台北 2536-7055 / 新北 2266-3524 / 桃竹苗 03-3586999
行動電話:0916-326-768
信箱︰lin0916326768@gmail.com
■響應熱心公益,每筆案件捐款5000元至『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台北市精法拍屋 賀成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林代書 的頭像
    林代書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專業代標.林代書.法拍屋簡單買

    林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